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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书画名家谢赫介绍
2013-06-22 18:26 来源:盘古艺术网

  谢赫,南齐时代(公元479—502年)的人物画家。他能画时装的妇女。但他的画不如他的理论著作有影响。他的《古画品录》是我国绘画史上第一部完整的绘画理论著作。

  《古画品录》首先提出绘画的目的是:“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这就是指出了:通过真实的描写收到教育的效果。这一理论认识的出现是进步的现象。

  他提出绘画的“六法”是: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或作“传模移写”)。“气韵生动”是指表现的目的,即人物画要以表现出对象的精神状态与性格特征为目的。顾恺之的关于绘画艺术的言论,以及魏晋以来人们对于人物的鉴赏评论所一致强调的人的精神气质的生动的表现。这些言论是谢赫提倡“气韵生动”的根据。“骨法用笔”主要的是指作为表现手段的“笔墨”的效果,例如线条的运动感、节奏感和装饰性等。从古代画论中可见古代画家和评论家对这一点的重视。“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是绘画艺术的造型基础:形、色、构图。“传移模写”是学习绘画艺术的方法:临摹,也是复制的方法。关于临摹,古代有很多不同的技术,是一个画家所必须熟悉的。由此可见,“六法”是古代绘画实践经,提高为理论的。 关于“六法”,过去存在着若干混乱的看法。或有意的加以神秘化,例如说:五法可以学,而气韵只能先天的。或者用气韵生动否定其余诸法的必要性,而流为形式主义的掩护。或者把“六法”当作创作实践的技法,用以证明古人的写实技法已达到很高的水平。诸如此类混乱的看法,都有待用历史观点加以澄清。

  谢赫的“六法论”之重要,乃在于他作了这一整理集中的工作。虽然“六法”之间的正确的科学的逻辑的关系没有完全明确起来,然而由于反映了绘画艺术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完整的认识,而此认识既肯定了根据对象造型的必要性,也提出了理解对象内在性质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笔墨是表现对象的手段。 《古画品录》的大部分文字是谢赫评论曹不兴以及他同时代的二十七个画家的作品。他在评论中,把画家分成六品,即六个等级。这一方面也是当时对人品评所采用的方法。对人的评论以精神气质、风度为标准。所以这一分别等第的方法,和“气韵生动”的概念,都和当时评论人的风气有关系的。除画品以外,当时还有《诗品》、《棋品》等,都是借用了评论人物分别等第的方法。谢赫《古画品录》中对于画家的评论的重要意义也在于保留了可贵的史料。在他之后有陈朝姚最的《续画品》,唐朝李嗣真的《后画品》,僧彦悰的《后画录》,这就开始了中国绘画史的最早的著述,至唐代,由张彦远汇集成《历代名画记》。

  谢赫是南朝时著名画家,可惜今无画作可考,但他的《古画品录》却是中国绘画史上举足轻重的传世之作。他在书中品评了前代27位画家的作品,几乎是中国画创作历史上的第一次系统性总结。其中他提出的“六法”论尤为精彩,对中国古代绘画创作的影响极为深远。

  气韵生动---指画一张画的总体感觉生动与否,系画之魂。

  骨法用笔---指中国画的用笔必须有骨力,所谓笔力遒劲是也。

  应物象形---写形、造形。

  随类赋彩---着色要分类别甚至要分季节及气候条件

  经营位置---构图

  传移模写---写真

  六法论为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结构和色彩,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总之创作和流传各方面,都概括进去了。自六法论提出后,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后代画家始终把六法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宋代美术史家郭若虚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图画见闻志》)。从南朝到现代,六法被运用着、充实着、发展着,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美术理论最具稳定性、最有涵括力的原则之一。

  谢赫的六法论是怎样论述的,历代又是怎样理解与发展的,这需要对原文进行必要的释义。谢赫原文和古代的辗转传抄是不标点断句的,后人点句不同,六法的意思也就有了一些区别。但不论哪种点句法,所包涵的基本内容却是大体一致的。

  对六法原文的标点断句,一般是“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这种标法主要是根据唐代美术理论家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的记述:“昔谢赫云: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今人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论及这段文字,认为应作如下读法,方才符合谢赫原意与古文法:“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